賽特蓄電池電壓的標準
賽特蓄電池電壓
賽特蓄電池的單格標稱電壓為2V,6個單格串聯(lián)得到標稱12V電壓的電池。一個或多個電池串聯(lián)得到12V、24V、36V、48V、60V等標稱電壓的電池組。
下表列出賽特蓄電池單格的幾個關鍵電壓:
賽特蓄電池單格關鍵電壓
下表列出賽特蓄電池/組的幾個關鍵電壓:
賽特蓄電池/組關鍵電壓
對一些電壓名稱的解釋:
虧電電壓:賽特蓄電池在正常使用中能連續(xù)放電至最低的放電電壓,此為電壓下限不可再放,電池中的活性物質已經(jīng)完全耗盡。繼續(xù)使用電池將過放電,導致電池不可逆硫化和報廢。
放電終止:賽特蓄電池在低倍率放電或者高倍率放電后開路靜置達到的電壓,意味著電池電量耗盡或即將耗盡,需要終止放電并及時進行充電。
滿電電壓:賽特蓄電池在充電完成后開路靜置達到的電壓,意味著電池電量基本處于滿電狀態(tài)。電池在進行放電時,將穩(wěn)定在此電壓下,進入穩(wěn)定放電階段。
浮充電壓:賽特蓄電池進行浮充充電時可24小時不間斷施加的充電電壓,在此電壓下電池只會消耗非常小的電流并持續(xù)保持100%的電量。
循環(huán)充電:賽特蓄電池進行循環(huán)充電時可短時間施加的充電電壓,在此電壓下電池將消耗較大的電流并快速充電。
析氧電壓:賽特蓄電池的充電電壓達到此值后,電池內的正極極板上將開始析出氧氣(O2)。對于富液式賽特蓄電池,電解液將會發(fā)生損失導致失水;對于閥控式免維護賽特蓄電池,其內部存在氧循環(huán)機制,氧氣擴散至負極后被重新還原成水,保證電解液不會流失,但在此過程中將釋放化學能,導致電池溫度上升。
析氫電壓:賽特蓄電池的充電電壓達到此值后,電池內的負極極板上將開始析出氫氣(H2)。由于氫氣無法像氧氣那樣可以在正極被重新氧化成水,電解液將不可逆流失。同時析出的氫氣在電池內部積聚,導致電池內部壓力過大,引起電池鼓包、破裂,甚至爆炸。因此充電電壓嚴禁高于析氫電壓。
電流
由于不同賽特蓄電池的容量并不一樣,因此無法給出所有賽特蓄電池所允許的充電、放電電流。容量越大的電池所允許的電流越大,所以一般使用放電倍率來衡量賽特蓄電池所允許的充電、放電電流。
電池的容量為C,單位:安時(Ah)。例如一個12V,9Ah的賽特蓄電池,其容量C = 9Ah,理論上以1A的電流可以持續(xù)釋放9小時,或者以9A的電流持續(xù)釋放1小時,或者其它的電流時間組合,但電流×時間總為9。對于前者,其放電倍率為0.1C;對于后者,其放電倍率為1.0C。
下表列出賽特蓄電池的充電、放電電流:
表3:賽特蓄電池充電、放電電流倍率
對一些電流名稱的解釋:
慢速充電:賽特蓄電池最佳的充電電流,可以保證充分的化學反應,將儲能和電池壽命最大化。缺點是充電時間過長,預計要10小時以上。
快速充電:賽特蓄電池充電電流的上限,雖然可以擁有較短的充電時間,但不能保證充分的化學反應,存在充電過程電池溫度偏高、電解液損耗、硫化無法去除、電池壽命降低等問題。
短時放電:賽特蓄電池以1.0C倍率放電時,電池內極化嚴重,生成的硫酸鉛顆粒較大,端電壓下降速度比理論快,實際上無法釋放出全部的電池容量,需要降額使用。
極限放電:賽特蓄電池僅在一些特殊應用中會以10C倍率放電(如汽車發(fā)動機點火),其所能維持的放電時間極短。若持續(xù)放電將會導致電池內部過熱并迅速損壞電池。